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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网互动规模化发展瓶颈分析(附50页报告)
联系电话:13699799697(微信) | 联系电话:13699799697(微信)佚名 | 发布时间: 2026-01-01 | 2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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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资格的获取

资源聚合商参与不同类型电力市场需要符合相应的市场主体资格条件。从各省区电力市场建设情况来看,多数电能量市场和调频、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尚未面向资源聚合商开放。需求响应市场对资源聚合商的参与有调节能力下限要求,如广东省需求响应市场要求非直控虚拟电厂聚合响应能力不低于0.3 兆瓦,直控虚拟电厂不低于±10 兆瓦。

2、有效的价值传导

当前,新能源消纳成本主要由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承担,通过电力市场传导至终端用户的激励有限,电力市场交易价格还难以驱动大规模电动汽车用户参与互动。如能提升资源聚合商在电力市场中的获利空间,并通过合理的机制向用户传导红利,必将吸引更多电动汽车用户参与车网互动。

3、电力信息安全的约束

二次调频、爬坡等绝大多数辅助服务,要求资源聚合商必须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的高频、实时调控。

资源聚合商、充换电运营商等主体多基于互联网云服务构建运营系统,按照电网企业目前的网络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经过正反向隔离装置等专用网络安全设备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成本高昂。

4、用户交互与引导

资源聚合商想要提供性能稳定的灵活性商品,参与电力市场的报量报价,必须对大规模电动汽车聚合后的可调节能力进行量化评估,而电动汽车用户行为是可调节能力不确定性来源之一。

在不加干预的自然状态下,用户行为具有不确定性。车辆入场时间、插枪时间、充电起始时间、拔枪时间、目标 SOC 等因素均影响可调节能力。因此,资源聚合商有必要关注用户交互与引导问题。

5、数据共享与开放

由于电动汽车充电多分散在不同运营商,资源聚合商难以获取车辆全生命周期的电池状态、车辆位置、交易明细等支撑车网互动的必要信息,给车辆日前和实时可调节能力评估带来了较大困难。

各主体间的信息壁垒限制了资源的高效聚合,也限制了电动汽车可参与的电力交易品种,有必要推动数据共享与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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