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链接:海上光伏项目环评报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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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算多咨询(www.cheyanzixun.com)统计了全国光伏产业链上下游细分市场环评报告(表),覆盖陆上光伏/海上光伏建设、光伏组件、高效太阳能电池、异质结叠层电池、高效N型TOPCon太阳能电池、钙钛矿电池等。
“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体现了我国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目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具有高碳的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发展惯性大、路径依赖强,要用不到10年时间实现碳达峰,再用30年左右时间实现碳中和,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在当前能源消耗随着国民经济稳步较快发展无法短期内大幅下降的情况下,解决碳排放问题关键要减少能源碳排放,摆脱化石能源依赖。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提高清洁低碳能源比例,是生态文明建设和践行“两山”理论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主要途径。
光伏发电技术成熟、产业化程度高,是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将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光伏+”综合利用模式,实现太阳能发电与生态修复、农林牧渔业等协同发展。
《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在“主要任务”中提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向集中与分布式并重转变。实施“光伏+”专项工程,结合土地和屋顶资源,分行业、分领域推进光伏发展,力争光伏新增规模270万千瓦。2024年8月,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沪发改能源(2024)177号),提出:2024年,上海市启动首轮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首轮竞争配置项目作为上海市保障性并网项目,纳入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由市电力公司保障并网消纳,鼓励投资主体按需配置储能。打造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集群。按照集约用海、安全可靠、生态友好等原则,充分考虑原有海上风电场的运行和维护需求。统筹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衔接,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岸线、军事设施保护区、航路和锚地、未开发利用的潮间带海域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其他区域。聚焦我市周边东海大桥、临港、金山、奉贤等已建、在建海上风电场址海域范围,以“风光同场"的模式进行海上光伏规划布局,开发建设百万千瓦级海上光伏项目集群。
2024年8月,本项目被列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沪发改能源(2024)177号)。2025年1月,根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公布上海市第一批“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结果的通知》,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牵头企业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为49.95万千瓦。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建了上海申临风光电力有限公司作为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于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备案。2025年8月,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上海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于2025年9月取得初设评审意见。
1.2建设项目特点
1.2.1项目区已建风电场概况
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位于南汇边滩东侧海域,利用己建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海域建设光伏电站,形成“风光同场”的立体综合开发模式,实现多产业的互补发展。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13年11月,上海市海洋局以“沪海工程准[2013]2号”文对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8年7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洋局以“浦海工程准[2018]1号”文对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于2018年5月开始建设,2018年12月竣工。1.2.2项目建设内容
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499.5MW的海上光伏电站,直流侧容量为656.4MWp,容配比为1.3:1。项目共设置1040个光伏组件平台,平台倾角5度。光伏组件平台间东西向净间距为1.5m,南北向中心间距为41.9m,南北向净间距6m,前后排平台桩间距约19.924m。单个光伏平台大小为36mX75m,垂直投影面积约为2690m2,1040个平台合计投影面积约为280公顷。
每个光伏组件平台安装971块光伏组件,组件按15排65列排列,整个光伏场区共计安装1009840块组件。每个光伏组件平台划分为35路光伏组件串,其中有9路光伏组件串由27块光伏组件组成,其余26路光伏组件串由28块光伏组件组成。
每22-24路光伏组件串接入一台组串式逆变器,1040个光伏平台共配置1561台组串式逆变器。单个4800kVA箱变接入15台组串式逆变器,单个5100kVA箱变接入16台组串式逆变器。项目共布设104台箱变,其中103台4800kVA箱变和1台5100kVA箱变。每6~7台箱变组成联合单元,共16个联合单位,其中8个联合单元由6台箱变组成,其余8个联合单元由7台箱变组成。
光伏场区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陆上建设一座220kV集控中心。光伏组件由1回35kV随桥敷设电缆,至海陆缆转换平台处转换为由1回35kV海底电缆接至220kV升压站,经主变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缆接至陆上集控中心。35kV电缆总长度为60km(其中海缆长19.5km,陆缆长40.5km);220kV送出海缆共2回,总长约30.2km,送出海底电缆由光伏场场址西侧经顶管方式穿越海堤后登陆。
项目总投资:
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月。
1.2.3建设项目特点
项目位于南汇边滩东侧海域的避航区,其所在海域属于上海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中的临港可再生能源用海区。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为海上光伏场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噪声、扬尘废气、施工污废水、施工固废、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以及项目施工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运行期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产生的电磁和噪声影响、光伏场区桩基建设对所在海域水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以及光伏板遮挡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5、豁免范围-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产生的电场、磁场、电磁场的设施(设备)可免于管理”,本项目35kV 电缆不进行电磁环境影响评价。
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2021年版)》,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判定依据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