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链接:海上光伏项目环评报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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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算多咨询(www.cheyanzixun.com)统计了全国光伏产业链上下游细分市场环评报告(表),覆盖陆上光伏/海上光伏建设、光伏组件、高效太阳能电池、异质结叠层电池、高效N型TOPCon太阳能电池、钙钛矿电池等。
2016年3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出台了《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需保障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太阳能是优质的可再生能源,它不仅完成了空间应用上的能源替代(替代了各种化学电源和其他电源),也在地面上获得了愈来愈为广泛地应用,已成为全球着力开发、推动的重点可再生能源之一。
浙江省是我国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之一,同时也是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最多的省份之一,能源相对短缺,对外依存度较高,环境压力很大。浙江电网目前仍以燃煤电厂占主导地位的火电电网为主,相对单一的电源结构难以满足浙江省用电需求和电力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因此,积极地开发利用本地区的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已势在必行、大势所趋。
“渔光互补”是指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在养殖水面上方架设光伏板阵列,光伏板下方水域可以进行养殖,光伏阵列还可以为养殖产品提供良好的遮挡作用,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发电新模式。一方面太阳能光伏系统架设在鱼塘、滩涂等之上可直接低成本发电,不额外占用土地和海域资源:另一方面滩涂资源利用最大化,形成“上面发电、下面养殖、科学开发、综合利用”的新型建设模式。“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上面发电、下面养殖,“一种资源两个产业”的集约发展模式,既可以保障农渔业区渔业用海的基本功能,又可以充分利用滩涂资源的立体空间,发展电力工业用海,是全省上下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大力实施“风光倍增”工程的有效举措,对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发展海洋经济、推动海洋强省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随着国家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扶持力度的加大,为龙港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非常难得的机遇和条件。合理开发太阳能资源,可实现地区电力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当地电力能源结构调整的需要。为了充分利用该地区清洁、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把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建设作为今后经济发展的产业之一,以电力发展带动渔业生产,促进本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华润新能源(龙港)有限公司拟在江南涂围垦工程东堤外侧、琵琶山以北滩涂海域建设现代渔业一光伏一体化光伏电站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分为海域和陆域两部分,海域新建481.2MWp滩涂光伏发电装置(含景观平台一座及两处预留科学实验基地),同时兼顾养殖,陆域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
项目光伏厂区南北长约1.9km,东西宽约2.3km,呈矩形,全部采用固定式安装方式。本项目属于外商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5234.69万美元(合计约237682.65万人民币)。根据2022年3月浙江省能源局下发的“关于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能源[2022]4号),本项目已列入2022年光伏发电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A0411海水养殖”及“D4416太阳能发电”类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养殖区124hm2(合计约1860亩)为底播贝类养殖,306hm2(合计约4590亩)为笼养牡蛎,属于“三、渔业04一4、海水养殖0411”中的“用海面积1000亩及以上的海水养殖(不含底播、藻类养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光伏属于“五十四、海洋工程一151海洋能源开发利用类工程”中的“太阳能发电工程及其输送设施及网络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陆域220kV升压站属于“五十五、核与辐射一161输变电工程”中的“其他(100千伏以下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25m海底电缆(光伏区其余部分电缆为架空电缆)属于“五十四、海底隧道、管道、电(光)缆工程”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综合判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华润新能源(龙港)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范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本《报告书》于2023年4月进行了技术评估,根据技术评估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专家组技术评估意见见附件4),项目组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修改说明见附件5),形成了报批稿,由建设单位具函报请主管部门审批。
1.2项目建设内容及特点
本项目位于江南涂围垦工程东堤外侧滩涂,光伏场区距东堤堤顶外缘线约 225m,场址南北长约1.9km,东西宽约2.3km,呈矩形。本项目直流侧安装容量为481.2MWp,交流侧容量为348.8MW,容配比为1:1.4。项目共计布设109个4.4145MWac子方阵,56个标准子阵单元及箱变平台(箱变平台共计55个),每个子方阵由8X7共56个六边形蜂巢状柔性支架串并联而成。本项目光伏场区设有光伏集中式阵列区、集中式逆变器、35kV 箱式变及检修通道等,此外在光伏场区中部布置景观平台一座,并预留两处位置作为科学实验基地(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对预留科学实验基地进行设计,故该两处实验基地待详细设计完毕后应另行委托环评)。光伏场区中部对应江南涂围垦大堤内计划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通过海底电缆穿越江南涂东堤后敷设至升压站。陆域升压站占地面积约20亩,建筑面积约591m2。本项目光伏区拟分两期建设,一期装机规模100MIWp,交流侧最大输出功率71.43MW,二期装机规模381.2MWp,交流侧最大输出功率277.37MW。本报告对光伏区一期、二期工程进行整体评价,评价时段包括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不含退役期。
本项目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兼顾海水养殖,施工期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机械及车辆尾气、施工船舶废气、船舶废水、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光伏区打桩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焊条以及项目施工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污染主要来自升压站电磁辐射和噪声影响、光伏板冲洗水、养殖废水、养殖固废、光污染以及光伏场区桩基建设对所在海域水动力、冲淤环境的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