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书下载链接:2000份锂电池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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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研咨询(www.cheyanzixun.com)发布的《全国各省、地级市锂电池产业链企业产能投资布局分析报告(2026版)》,研究了锂电池产业上下游市场链5000多家企业(包括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解液/六氟磷酸锂材料、锂矿/碳酸锂/氢氧化锂、锂电设备、锂电池回收利用)。
链接:全球及中国锂矿市场发展现状、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中国锂盐(碳酸锂+氢氧化锂)市场发展现状、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全国各省、地级市/州锂盐(碳酸锂+氢氧化锂)市场生产企业产能投资布局分析报告
链接:全国各省、地级市/州600多家锂盐(碳酸锂+氢氧化锂)市场生产企业名单目录
日喀则市仲巴县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位于日喀则市仲巴县扎布耶湖南岸,由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建设,总投资为218209.37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97600m22,其中本项目盐田、加工厂厂区、道路、取卤渠道占地面积共57.53hm2.
本次工程产品为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同时生产副产品工业级氯化钾,采用卤水提锂工艺,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碳酸锂1.2万吨(其中电池级碳酸锂9600t、工业级碳酸锂2400t)、副产工业级氯化钾15.6万t、銣混盐200t。项目卤水开采规模为900x104m3/a。项目矿区面积为298.4717kmm2,开采矿种为锂矿、硼、氯化钠、氯化钾;产品为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工业级氯化钾、銣铯混盐;实行连续工作制度,年工作333天(8000h),每天3班,每班工作8小时。开发矿山服务年限为49年(含基建期),其中基建期2年,稳产46年,减产1年。项目员工人数约为200人。
西藏扎布耶锂盐湖碳酸锂项目(锂资源开发一期工程)于2001年7月取得“藏环发[2001]159号”环评批复并开工建设,于2004年9月20日完成并投入试运行,2008年3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西藏自治区仲巴县扎布耶盐湖矿床锂矿资源开发(一期及技改)与固体硼砂开采项目于2010年8月4日取得“藏环审[2010]43号”环评批复并开工建设,于2013年2月16日完成并投入试运行,2015年1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盐湖锂资源开发二期工程项目于2010年9月10日取得“藏环审[2010]77号”环评批复,但由于建设单位自身原因,项目未开工建设。因此,于2021年11月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重新开展二期项目环评工作,并于2022年6月6日取得“藏环审[2022]19号”环评批复。
根据原有环评报告可知:扎布耶一期及技改工程由黄羊滩车间、2#车间和3#车间组成,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矿区为3#车间,与本项目盐田区和加工厂区距离约1.6km。本项目与扎布耶一期及技改工程除抽取扎布耶南北湖卤水外,无其他依托关系。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项目实际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于2024年6月底建设完成,项目实际于2024年10月15日进入设备调试阶段。
针对环评批复中提及的现有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日喀则市仲巴县扎布耶盐湖矿床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日喀则市仲巴县扎布耶盐湖三个取土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于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5日进行三个取土点、盐湖矿床生态恢复,于2023年5月28日通过日喀则市自然资源局初步验收,于2023年6月1日通过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初步验收,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日喀则市林业和草原局的组织的验收(参加单位包含日喀则市水利局、日喀则市自然资源局、日喀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仲巴县自然资源局、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仲巴县分局等)。
根据《关于限期整改扎布耶盐湖南北湖区水系连通问题的通知》(日水发[2023]20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扎布耶盐湖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日水发[2023]254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野蛮开采破坏生态整改措施(7-2)自主验收意见》(2024年1月27日),建设单位针对上述文件中的监督检查意见,立即实施了以下整改措施:“开展项目涉湖工程洪水影响评价;采取有效整治措施,确保南北湖区水系连通;对盐湖周边违规取土造成
的生态破坏进行修复治理最大限度降低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扰动。”于2024年1月27日,建设单位上述整改措施通过企业自主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该项目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正式委托我公司(西藏瑞宁环保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于2024年6月~10月多次进行该项目现场勘察,并针对项目区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在保证厂区正常生产工况及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我公司委托西藏永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1月对厂区污染物排放及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在建设单位按照我公司提供的整改方案完成厂区环境问题整改后,我公司在收集厂区排放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日喀则市仲巴县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