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书下载链接:2000份锂电池产业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00多份负极材料(石墨负极、硅碳/硅氧负极、钛酸锂)项目环评报告书,可购买单份或打包购买300多份环评报告。如有需要,联系客服
车研咨询(www.cheyanzixun.com)发布的《全国各省、地级市锂电池产业链企业产能投资布局分析报告(2026版)》,研究了锂电池产业上下游市场链5000多家企业(包括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解液/六氟磷酸锂材料、锂矿/碳酸锂/氢氧化锂、锂电设备、锂电池回收利用)。
链接:中国锂电池负极材料市场发展现状、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中国锂电池硅基(硅碳/硅氧)负极材料市场发展现状、趋势与投资前景预测调研分析报告
链接:全国各省(市、区)、地级市/州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企业产能投资布局分析报告
链接:全国各省(市、区)、地级市/州600家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企业名单目录
注:本报告属于历史公开环评资料,非最新公开资料,仅供参考
1.环评文件类型判定
本项目为锂电池负极材料加工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项目为锂电池负极材料加工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同时,本项目已在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11-410182-04-02-597759,项目备案表见附件二。
3.与当地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高山镇新材料小微产业园,根据河南省“三线单”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成果(见附图四),本项目厂址位于荥阳市岩溶水严重超采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1018220007,距离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约8.457kmn,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郑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告》的有关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SO2、NO2、CO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PM1o、、O3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目前荥阳市正在实施《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荥阳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实施系列措施,可有效改善当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郑州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荥阳分中心水质统计数据,氾水河汜水-口子断面2024水质常规监测结果COD、氨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黄河王村取水口2024年常规监测因子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不会突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底线。本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项目所在地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经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噪声采取治理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各项环保措施均能满足环保要求,所排放的重点控制污染物能满足替代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现有的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租用现有闲置厂区进行建设,利用能源资源主要为水、电;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措施,可使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的处置。项目对资源的使用较少,利用率较高,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荥阳市高山镇新材料小微产业园,根据河南省“三线一单”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成果(见附图四),本项目厂址位于荥阳市岩溶水严重超采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无空间冲突,涉及的各类管控分区有关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均与备案内容相符,建设规模及内容方面,本项目租用现有闲置厂区建设,该厂区原为荥阳市宏成碳素有限公司碳素项目厂址,该项目于2016年开展现状评估,并于2019年停产,退出园区,目前厂区内荥阳市宏成碳素有限公司碳素项目的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仅剩余1根45m高排气筒。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3.25亩(扣除厂区其他企业已用面积760m2),拟对厂区内旧厂房进行修缮,同时建设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建设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在本项目中实际使用设备为辊压磨和粉碎分级机,与对辊机、超细粉研磨机名称不同,但功能相同,同时两者为配套使用的生产设备,本次评价统称为研磨系统,因此生产设备与生产工艺与备案相符。因此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发改委备案文件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