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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南中蓝)原名为宜章弘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在2021年7月19日完成名称变更。公司为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企业,企业2007年在郴州市宜章县白石渡镇投资建厂,截止本次环评阶段,已建成“年产8万吨干法氟化铝项目”、“氟硅酸钾技改项目”、“新增盐酸罐、锅炉、氮气系统等公用工程设施项目”、“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企业现有年产8万吨/年氟化铝、氟硼酸钾1600吨/年、氟硅酸钾4800吨/年、氟化镁1000吨/年、冰晶石4000吨/年、28万吨/年萤石干燥生产线,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近年来,企业将部分中间产品直接外售。
为延伸企业产品结构,在现有工程厂界西侧空地新建“年产2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工艺涉密内容)。企业已于2021年6月30日获得宜章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备案文件《关于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的备案证明》(宜发改投资收[2021]20号)。
企业为完善相关环保手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的环评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中的“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中的“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类别,该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确定本次新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1年6月20日,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南郡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湖南郡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现场踏勘、收集工程资料、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开展项目环评工作。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接受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编制《湖南中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于2021年6月接受委托后,成立了环评课题组,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环评单位与业主联系,收集并研究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政府批文。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与特点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环境因子的各项评价等级和评价标准。制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工作内容组织相关环评专业人员对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调查。同时对建设项目进行认真的工程分析。根据各环境要素的具体情况结合项目的工程分析情况,进行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第三阶段工作内容根据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给出污染源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