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支持核心技术装备攻关
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多元应用场景需求,持续健全新型储能科技创新体系,做好国家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有关新型储能榜单项目研究及发布,谋划新型储能领域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重大技术原创性科学研究;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评选,积极支持新型储能原创技术装备研发;组织新型储能试点项目总结,宣传推广先进试点项目经验,充分发挥试点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动多应用场景多技术路线创新应用,鼓励商业化技术和试点示范技术发展,加强前沿颠覆性技术跟踪。
(三)进一步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
为适应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和市场化发展需求,在《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框架基础上,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形势、新型储能发展新要求和电力市场建设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明确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完整全面回应行业关切和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全方位加强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落实《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的通知》要求,明确电网侧独立储能清单管理要求,指导各地测算发展规模和布局,促进电网侧独立储能科学发展。
(四)持续推动新型储能高效运营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充分考虑新型储能特点完善市场规则,推动新型储能进一步参与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支持新型储能“一体多用,分时复用”参与各类电力市场获取收益。加强新型储能项目调度运用情况跟踪,按照新型储能调用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评价,促进新型储能支撑调节作用进一步发挥。持续开展新型储能项目运营情况调研,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和项目经营遇到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
(五)积极引导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研究完善新型储能行业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研究,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推动一批新型储能领域关键急需标准制修订。进一步拓展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功能,依托平台加强行业发展情况跟踪,适时发布新型储能发展关键信息,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新型储能企业“价值竞争”,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巩固新型储能产业链优势。利用国际会议、合作机制等,加强新型储能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大 事 记
(一)2021年--明确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首次提出“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发布,首次提出“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明确“实施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储能示范项目”,为新型储能发展指明了方向。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指明方向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的目标,明确新型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
成为新型储能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之一。
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国能发科技规[2021]47号,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对新型储能项目的规划引导、备案建设、并网运行、监测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促进新型储能有序、安全、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2022年--描绘蓝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把握“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的战略窗口期,加快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实施方案》分为八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六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从技术创新、试点示范、规模发展、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国际合作等方面对“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
金坛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国家试验示范项目正式投产2022年5月,江苏金坛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电站正式投产,项目
储能功率6万千瓦,储能容量30万千瓦时,是世界首个非补燃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采用当地盐穴资源进行储气,为盐穴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进一步推
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立足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明确独立储能市场主体地位,提出建立适应新型储能发展的市场机制,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持续完善调度运行机制,提升新型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储能合理收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我国首座百兆瓦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并网发电2022年10月,我国首座百兆瓦级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一期工程正式并网发电,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一期工程规模为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为当地电网提供了调节能力,同时带动国内多家企业加速布局全钒液流电池储能产业。
2022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实现翻倍增长
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870万千瓦,平均储能时长约2.1小时,比2021年底增长110%以上。新型
储能技术路线多元化发展趋势初步显现,锂离子电池储能仍处于主导地位,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增速明显加快。
(三)2023年一创新引领
《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发布
2023年2月,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该指南明确了新型储能标准体系构成,覆盖了基础通用、规划设计、设备试验、施工验收、并网运行、检修监测、运行维护、安全应急等8个关键方面,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关键标准制
修订。
术导则》,引导新能源科学配置新型储能
国家能源局发布行业标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
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行业标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明确“因地制宜、按需配置”原则,以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为重点,提出新型储能规模测算、技术选型等方面的要求,填补了新能源基地储能配置领域的标准空白,有助于推动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同发展。
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
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结合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要求,研判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趋势,全面阐述了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理念、内涵特征及总体架构,并将“加强储能
规模化布局应用体系建设”明确列入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重点任务
之一。
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推动新型储能技术产业创新发展
2023年7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本次示范以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发展为目标,组织遴选一批典型应用场景下,在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具有竞争潜力的各类新型储能技术示范项目。试点工作有力带动新型储能技术产业创新,锂离子电池储能技术持续迭代,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兆瓦级飞轮储能等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产业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
截至2023年底,新型储能已投运装机超3000万干瓦
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万千瓦/6687万千瓦时,平均储能时长2.1小时,较2022年底增长超过260%,近10倍于“十三五”末装机规模,提前两年完成《指导意见》提出的“十四五”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发展目标。
(四)2024年--提质增效
国家能源局公布全国新型储能试点项目
2024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第1号公告,将56个新型储能项目纳人全国新型储能试点项目。56个项目中包括锂离子电
池储能项目17个、液流电池储能项目8个、其他电化学储能项目3个、压缩空气类储能项目14个、重力储能项目3个、飞轮储能项目3个、混合储能项目8个。
“发展新型储能”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24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报告首次提出“发展新型储能”,为新型储能发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2024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规[2024〕26号),旨在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推动新型储能高效调度运用,促进新型储能调节作用发挥,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两座30万干瓦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并网发电
2024年4月,湖北应城30万千瓦/150万千瓦时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山东肥城30万千瓦/180万千瓦时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相继并网发电。两个项目均为非补燃绝热压缩空气储能技术路线,采用盐穴储气技术,推动我国压缩空气储能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提出“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2024年11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
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强调“国家合理布局、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
多省区新型储能装机利用小时数突破1000小时截至2024年底,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较2023年底增长超过130%。新型储能应用效果逐步显现,2024年新型储能利用小时数约911小时,较2023年提升约300小时。浙江、江苏、重庆、新疆等多省(区)年均利用小时数达到1000小时以上,成为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的重要手段。迎峰度夏期间,新型储能充分发挥“超级充电宝”功效,为顶峰时段电力保供贡献了关键力量。
(五)2025年一-市场驱动
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
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强调“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驱动新型储能行业迈入以技术创新为内核、以市场价值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时期。
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型储能制造
2025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25]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到2027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全链条国际竞争优势凸显,优势企业梯队进一步壮。大,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计划培育3一5家千亿元以上规模的生态主导型企业,新型储能制造业规模与下游需求基本匹配,产业集群和生态体系不断完善。
动方案(2025一2027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
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一2027年)》(发改能源[2025]114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2027年,新型储能技术创新水平和装备制造能力稳居全球前列,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行动方案》明确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五方面举措:一是促进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拓。展;二是推动新型储能利用水平提升;三是引领新型储能创新融合;四是加强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五是加快新型储能市场机制完善。
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1亿干瓦
截至2025年9月底,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1亿千瓦,
与“十三五”末相比增长超30倍,装机规模占全球总装机比例超过40%,已跃居世界第一。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快速增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不断取得突破,商业模式逐步完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新型储能行业逐步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
议》提出“大力发展新型储能”202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正式发布,将“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作为关键路径,并明确提出“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为“十五五”新型储能发展指明方向。
截至2025年底,我国新型储能装机比“十三五”末增长超40倍
截至2025年底,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达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较2024年底增长约84%,与“十三五”末相比增长超40倍,实现跨越式发展。新型储能调用水平进一步提升,2025年全国新型储能利用小时数达1195小时,比2024年提升近300小时,在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提高电力保供水平等方面,新型储能作用逐步增强。